水分越大越需要公開坦承的勇氣。面對“家丑”內蒙古沒有掩蓋,而是主動揭開傷疤,這展示的是正視問題的態度。在此希望更多地方能跟上步伐,主動戳破經濟數據的泡沫,向民眾和國家交出經濟數據的“實底”。
地方經濟數據造假的原因和動力,很難簡單歸因,但根本上講仍是過去“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畸形考核機制下的產物。
之前的十九大報告已定調,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而未提及未來GDP翻番的目標,也已向淡化GDP總量考核發出了明顯信號。國務院2014年公布的《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也將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要求根據經濟形勢和政策調整等因素科學預測。
這些都在直接弱化有些地方經濟數據方面造假的動力。接下來,建立和完善與“高質量發展”相配套的地方官員考核制度,也很重要——如果說,優化官員考核制度、深化預算制度改革,是從正面減少官員造假現象,那加強經濟統計和審計監督,嚴肅落實相關問責制度,則是必要的反面激勵建設。
遼寧、內蒙古的經濟數據造假被正視并公開,就跟經濟進入新常態、相關審計和財經紀律執行力度加大等大背景有關。
但有效的經濟數據統計監管,不能等造假問題嚴重后自動暴露。此前遼寧公開的造假時間從2011年持續至2014年,時間跨度不短。這更說明,嚴肅經濟數據審計,健全預防機制,容不得懈怠。
不可松懈的還有追責之弦。2017年初召開的貫徹落實《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 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座談會明確提出,要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統計工作的考核管理,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實行“一票否決制”。期望以后官員因統計造假而被追責不再罕見。
擠干數據水分鏟除過去發展中留下的泡沫,是邁向高質量發展的筑基之舉。涉事地方敢直面經濟數據不實問題,向造假“亮劍”之時,就已是療傷之始,而有了這樣直面問題和勇于糾錯的擔當,確保不想、不能、不敢造假的制度設計也勢必會更好地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