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石家莊1月10日電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0日透露,為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規范保障房分配、管理工作,建立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該省近日出臺《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關于建立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系中國首個省級層面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
據了解,該指導意見圍繞河北省住房保障工作要求,以住房保障相關個人和單位為主體,加強信用記錄和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明確界定失信行為,著力構建失信懲戒機制,引導住房保障相關主體誠實守信、遵規守矩,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信用環境。
該指導意見指出,信用主體信用評價采用積分制。基礎分為100分,信用評價按照積分分為3檔:輕微失信、信用較差、信用極差。各地可根據信用主體失信行為多少、情節輕重,結合當地工作實際確定積分區間。
其中,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記錄,要確保來源的合法性、正當性,并通過“承諾書”、“告知書”等方式告知信用主體。各地可邀請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等組成評審委員會,開展失信行為認定工作。
該指導意見明確了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據規定,該省各地應遵照《河北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試行)》等政策規定要求,根據信用評價檔次分類建立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各地在受理或實施住房保障相關業務時,應當查詢業務對象的信用狀況,對存在失信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和失信行為懲戒措施予以處理。對于住房保障對象連續3年無失信行為且表現良好的,各地可實施守信激勵措施。
此外,指導意見提出,建立河北全省統一的住房保障信用信息采集標準。各地應按照標準對相關信用信息進行歸檔,并實施動態更新、動態管理,確保信用信息記錄的規范性、準確性、完整性與及時性。信用檔案信息只用于記載發生失信行為信用主體的相關信息。(完)(記者 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