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月23日電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徐春建23日在廣州稱,廣東破產案件“立案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破產案達1182件,同比增長137%,創下歷史新高,破產審判效率也明顯提升。
廣東在中國內地首推破產案件快速審理機制,實現繁簡分流、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審判質效得到了有效提升。去年全省法院共審結破產案件602件,同比增長近七成,其中近六成案件在6個月內結案。
為妥善處置“僵尸企業”、化解過剩產能,廣東法院開通“綠色通道”,2017年受理“僵尸企業”破產和強制清算案件267件,審結138件,其中包括廣東省紡織工業總公司等重大破產案件,依法保障“僵尸企業”司法處置平穩開展。
面對經濟下行壓力,廣東法院以“重整優先”方式拯救市場主體成效明顯,近年來完成深中華、新都酒店等12宗上市公司,以及廣州匯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退市公司破產重整案收尾工作,妥善處理了佛山西樵高爾夫發展公司等一大批全國具有影響力的企業破產重整案件。
2016年8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了中國高級法院第一個破產審判庭。截至2017年底,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等7個中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個基層院已設立破產審判庭。
徐春建表示,廣東將盡快編制全省統一的破產管理人名冊,推動建立廣東省管理人協會。探索預重整、出售時重整等多元化重整方式。支持法院和管理人在跨境破產領域的協作。
當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依法審理破產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年產值達10億元的深圳福昌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的重整案,該案是中國內地首宗通過預重整成功的案件。(完)(記者 索有為 程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