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體報道了“14歲少女遭10余名家屬和村民強奸案”,2月1日,五大連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通報回應稱,經過近兩年依法偵查,查清“湯案”全部違法犯罪事實才交付審判。將支持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訴,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訴求。對此,大白新聞聯系到了湯蘭蘭母親萬秀玲及其姑姑,她們向大白新聞講述了湯蘭蘭14歲之前的故事。
案件回放:多年前判決的“系列輪奸案”引關注
此前,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稱:近日,一起多年前判決的“系列輪奸案”引發社會關注。根據判決,2008年,五大連池市興安鄉龍山村發生了一起系列輪奸案(以下簡稱“湯案”),時年不滿14周歲的被害人湯蘭蘭(化名)先后多次遭到了10余名親屬和村民強奸。?2010年,黑河市中級法院依法判決了“湯案”,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因涉強奸罪、嫖宿幼女罪等獲刑。有媒體報道稱,部分涉案人員及家屬認為此案在查辦過程、證據鏈上存在諸多疑點,并提出想要找到湯蘭蘭“還原當年事態”。現在10年過去了,“湯案”中的受害人母親出獄,她自稱“想找到女兒,還原當年事態”,但發現湯蘭蘭已改名遷戶,尋無蹤影。同時,部分“涉案家屬仍在申訴,等待湯蘭蘭的出現”。2月1日,五大連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官方公眾號發布了落款為“五大連池市政法委”的通報。通報回應稱,經過近兩年依法偵查,查清“湯案”全部違法犯罪事實才交付審判。通報稱,將支持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訴,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訴求。
湯母:服刑九年半,從未懷疑女兒變壞
“我進去這九年半,從來沒懷疑過我女兒。”萬秀玲在電話那頭,把這句話重復了三遍。“我們知道強奸這種事對女孩的名聲不好,我們也有顧忌。但是孩子14歲那會兒就把我們一家都告進去,我想找到她,問問她怎么想的。公安局也不給我們找,當地公安局知道她在哪的。我們實在沒辦法了,就是想把孩子找出來,問清楚真相是什么。”萬秀玲接著說“在監獄里待了九年多,我還是想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我不相信我女兒會學壞,我們所有人都想知道真相,讓孩子回家。我回來以后身邊的人沒一個怨我的,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姑娘是個好女孩,也不會怪她的。不管怎么樣,我一定會等到她回家的那天,想問問我閨女,到底是什么原因讓她說了那么多傷人的話。”
湯蘭蘭生活的那個村子里,很多人都不識字。但蘭蘭從小學習成績不錯,萬秀玲一直覺得很自豪。她說自己家姑娘做事情利索,不像自己上到小學二年級就輟學了,大字不識一個。丈夫學歷只到初中。湯蘭蘭那時候上學一年要五六千塊錢。母親萬秀玲平時就種種地或者給人打打工,掙到的錢用于支付女兒的學費。2000年,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興安鄉興龍山村的東三村和西三村合并到一起,湯蘭蘭的父親湯繼海在家做起了電工,夫妻倆在家開了一個電焊店,條件在村里屬于中上。萬秀玲就尋思著,孩子不管學習好不好,既然家里條件還不錯,就把她送出去讀書,不管能不能考上大學,別像自己一樣,種地的時候連農藥化肥都對不上號。到上學的年齡時,村子附近教學質量不好,一個村子里上學的只有一二十個小孩,沒法辦好學校,家里條件稍微好點的都把孩子送去外地上學。湯蘭蘭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在學校寄宿,只有寒暑假和節假日才回家。那時,萬秀玲每隔一兩個月,就會去看看女兒,帶她吃吃飯,買點零食和生活用品之類的。但湯蘭蘭每次都不怎么要東西,也不愛亂花錢。
湯父在外打工時,曾叮囑父親吃冰棍降暑
2004年11月,湯蘭蘭的弟弟剛子(化名)出生了。每到寒暑假,家里人忙農活時,湯蘭蘭就在家照顧弟弟,帶著剛子到處玩,買零食哄他。湯蘭蘭只要在家的日子,姐弟倆總是形影不離。村里的人都用開朗活潑形容湯蘭蘭,弟弟剛子性格內向的多。因為姐姐的事情,村里一半兒的人都被告過。萬秀玲作為母親缺席了九年零六個月,剛子一直跟著姑姑生活,萬秀玲總是擔心因為湯蘭蘭的事,村子里的人會瞧不起兒子。“沒有人因為他姐的事看輕他,好多同學還打電話找我兒子一起玩,有好吃好玩的都給他。沒有歧視,大點兒的小孩一起玩平時都讓著他。他現在也上中學了,有人欺負他的時候,我們一個屯的孩子也都幫他。”萬秀玲說道。2017年6月29日,萬秀玲刑滿回到家,剛子問她“媽媽,我姐啥時候回來啊?”萬秀玲說,“姐姐大了就回來了。”剛子聽到后就笑了說“那我們等姐姐大了回來吧。”
隔三差五的,湯蘭蘭就會抱著弟弟去姑姑湯玉梅家玩。湯蘭蘭的姑姑湯玉梅回憶起自己侄女時說,“蘭蘭平時很懂事,2007年夏天的時候,我弟弟在大連打工,那會我們這剛用上手機,蘭蘭到我家來后,就找我借手機,說想給她爸爸打電話。那會兒是暑假,我就聽到她在電話里問他爸爸啥時候回家,說想他了。”湯玉梅還說,小丫頭很有心,那天電話里還跟他爸說,天氣熱,讓他爸爸買兩根冰棍吃,別熱壞了。
同居室友稱:校外寄宿時很受干媽疼愛
從2007年9月到2008年10月份湯蘭蘭一直寄宿在干媽家。干媽是湯蘭蘭對李云(化名)的稱呼,湯蘭蘭常對母親說,干媽對她很好,經常帶她出去玩,給她買好吃的。對于女兒在外上學受到照顧,萬秀玲心里很感激,她囑咐女兒“放學按時回家,別讓干媽操心,有什么事兒不明白就多問。”由于干媽家離龍鎮開發小學很近,除了湯蘭蘭,還有十余個孩子一同寄宿。2007年9月,湯蘭蘭上小學六年級了,正趕上開學,萬秀玲送女兒到湯蘭蘭干媽家。萬秀玲每個月給300塊的伙食住宿費。除了湯蘭蘭,同村還有有三四個孩子都在李云家。萬秀玲說“有時候我去看女兒,也給其他家小孩兒帶點東西,同村的去看自己孩子,也幫我給蘭蘭捎個錢什么的,遇到放假,誰家接孩子就一起帶回來了,也沒什么不放心的。”中間農活不忙了,萬秀玲去看湯蘭蘭,想到孩子升初中壓力大,要給她改善伙食,湯蘭蘭說“不用浪費錢了媽,我干媽對我挺好,吃的也好。”李金歌是和湯蘭蘭一起寄宿的室友,談到小時候的湯蘭蘭,她說“她人挺好的,平時挺開朗的,那時候她干媽對她確實比其他孩子都要好,經常帶她去玩什么的。”
2008年10月28號,萬秀玲和丈夫一行人被民警帶走,湯蘭蘭一同寄宿的朋友和同學都陸續離開了李云家。從那后,沒人再能說出湯蘭蘭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