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走親訪友免不了一大波“紅包雨”,有的孩子甚至收獲過萬。
然而,父母經常說“你還小,爸媽先給你存著”,聽著合情合理,可是這錢存著存著有時就消失不見了...
那父母是否有權使用孩子的壓歲錢呢?
最近,@濟南中院的一條長微博,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還上了熱搜。
女大學生起訴父母
要求返還5.8萬元壓歲錢
云南一女大學生因父母離婚后不愿支付學費而將父母訴至法院,討要5.8萬元壓歲錢交學費。
女大學生小娟的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11月協議離婚,小娟由母親撫養。離婚后雙方又因對小娟的撫養及婚后財產分割等問題多次對簿公堂,導致雙方間的矛盾和隔閡不斷加深。
2016年7月,小娟考上了昆明某大學,但其父母因矛盾和隔閡太深,雙方都不愿主動承擔小娟上大學的費用,小娟為學費、生活費犯起了愁。無奈中,小娟的奶奶出面想辦法湊夠了第一學年的學費,小娟才得以順利進入大學報到。后小娟在奶奶的支持下,以要求父母返還壓歲錢交納大學學費為由向安寧市法院提起訴訟。
安寧市法院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了解到小娟父母將雙方多年來的矛盾和隔閡轉移為不愿意支付孩子的學費,導致小娟不得已以要求返還壓歲錢為由讓父母為其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的事實。據此,認為“一判了之”并不能盡快解決小娟的燃眉之急,也無助于修復已經破裂的父女、母女親情,遂確定了“釋法析理,盡力調解、疏導”的辦案策略。
經法官調解,小娟父母最終同意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大學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共計1500元,直至小娟大學畢業。
壓歲錢還能起訴討要?
照這么看,這錢應該是屬于孩子的了吧?
可在相關微博下面,網友們的看法很不合,都吵起來了:
超過90%的網友認為,壓歲錢本質上是“禮尚往來”的產物,收進的是你,可給出去的是父母,所以當然是屬于父母的。
@小霸王 : 你跟你媽說她沒收你壓歲錢是違法的,你看她打你不?
@快跑rabbit : 好像收的壓歲錢爸媽不用還禮似的
@瀟灑的開心人 : 父母不回禮給別人,試試你還能收到壓歲錢?收到我就服你
@帝星君:壓歲錢明上說是給孩子的,實際上就是給父母的啊,一些人是為了還人情,給孩子你也容易收,沒有父母你哪里來的壓歲錢,真是
@豹子三:說實話不看父母面子,誰給你壓歲錢?
可也有不少網友認為,給了孩子就是孩子的,父母只是代為保管。
@劉秀V: 壓歲錢理所當然歸孩子個人,其他人只是代管
@暖和的火:呵呵,看評論一邊倒是因為家長霸占了網絡吧?
@魚丸小丸:醉了,看來還是有很多人把孩子看成家長的私有物品啊,難怪孩子的壓歲錢也算是自己私有的
@小橘子:實話實說,給了我的就是我的,法律上可不會講什么“一進一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