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裁王銀成受賄一案。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銀成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銀成利用擔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黨委書記、總裁、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子女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70萬余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銀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銀成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48余人旁聽了庭審。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央視記者 奚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