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5月2日電 廣東省紀委監委5月2日通報,廣東紀檢監察機關在2018年第一季度共處分廳級干部56人。
據通報,2018年第一季度,廣東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4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0.9萬件,談話函詢631件次,立案5553件,處分3132人(其中黨紀處分2934人)。其中,處分廳級干部56人,縣處級干部197人,鄉科級干部567人,一般干部438人,農村、企業人員等其他人員1874人。
2018年第一季度,廣東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7297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4115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56.4%;第二種形態2110次,占比28.9%;第三種形態694次,占比9.5%;第四種形態378次,占比5.2%。
據了解,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是指: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完)(索有為 粵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