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起,咸陽市城區將實行機動車限行。
限行通知
限行區域
咸陽市環境保護局
咸陽市交通運輸局
咸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緩解交通擁堵,倡導低碳出行,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對機動車實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區域:咸陽市城區東風路—扶蘇路(含)以西,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東,世紀大道藍馬轉盤—世紀西路秦都橋南口什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為限行區域。
興平市、涇陽縣、三原縣、武功縣、乾縣、禮泉縣等縣市城區可自行劃定限行區域。
三、限行規定:每日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以車牌最后一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即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五、外埠機動車進入上述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六、以下類型機動車不受上述限行措施影響:
1、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2、公共汽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
3、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4、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單位班車、郵政及快遞運送專用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5、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和營運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
6、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防汛車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輛和事故勘察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
7、“使”、“領”字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特此通告
咸陽市環境保護局
咸陽市交通運輸局
咸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