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6日電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顯示,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網信辦、郵政局決定于今年5-11月聯合開展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其中,將加大對包括醫療、藥品、食品、保健食品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的重點熱點領域執法力度。具體有以下五個方面重點開展:
一是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加強對協議客戶資格審查。嚴格落實網絡實名制,嚴厲查處偽造企業名稱、冒用其他企業名稱的非法主體網站和無證經營、缺乏資質經營。
二是嚴懲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偽造產地、廠名、質量標志,篡改生產日期,在網售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違法行為。以高知名度商標、地理標志、涉外商標、老字號注冊商標為重點,從嚴從重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加強嬰幼兒輔食等重點食品監管,嚴厲查處網絡銷售假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嚴厲打擊通過組織惡意注冊、虛假交易、虛假評價、合謀寄遞空包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從嚴處罰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與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等行為。
四是加大對包括醫療、藥品、食品、保健食品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的重點熱點領域執法力度。嚴禁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商品標價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
五是規范網絡合同格式條款,嚴厲打擊其他網絡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完善與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條款,采用顯著方式提請合同相對人注意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格式條款。認真及時查處混淆“定金”與“訂金”、不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自行解釋“商品完好”以及在線旅游等網絡服務交易平臺經營者采用訂金不退、增加限退條件等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加大對未經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行為的處罰力度。依法打擊懲處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銷售禁售物品和煙草制品、以及未備案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邢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