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從貨幣政策、監管考核、內部管理、財稅激勵、優化環境等方面提出23條具體措施,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加大貨幣政策支持力度
《意見》提出,貨幣政策支持方面,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共1500億元,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將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圍。
加大財稅政策激勵 提高金融機構支小積極性
財稅政策激勵方面,從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加強貸款成本和貸款投放監測考核
《意見》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努力實現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進一步縮短融資鏈條,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過橋”環節,禁止向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
《意見》還要求,健全普惠金融組織體系,提高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優化營商環境,嚴厲打擊騙貸騙補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