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青海日報社原黨組書記、社長張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6月28日,城中區檢察院向城中區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偉。城中區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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