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報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的一系列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問題。
報告指出,在檢查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在匯報和自查報告中談工作成績多,對問題說得少、缺乏深入分析研究。檢查組看到的多是以治理成效和經驗為主的好典型。但是在隨機抽查時,發現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違法問題。
執法檢查組在檢查期間,在河南省、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山東省、河北省,現場共抽查安陽、鄭州等12市的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礦山等38處,發現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企業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或運行效果差,二是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三是企業在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四是“散亂污”企業關停不到位,五是施工工地無抑塵措施或揚塵防治措施不完善,六是礦山、煤場生態破壞和揚塵問題突出。此外,隨機抽查小組還發現了疑似淘汰落后產能正在生產、高耗能企業享受優惠電價等問題。
執法檢查組在隨機抽查中發現,有的企業監測數據不準確,影響治污實效。陜西金堆城鉬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如實公開自動監測數據,檢查組現場檢測發現測量濃度與標準樣品濃度差異遠超誤差范圍,不符合技術規范。
對于發現的問題,執法檢查組通過三種方式進行處理。一是違法問題當場向當地政府部門進行交辦,要求地方嚴格查處整改;二是責成地方進一步調查處理,針對一些無法當場完成取證任務、需地方進一步核實調查的問題,要求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盡快依法完成調查、制定方案,確保整改到位;三是納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督查范疇,涉及到的礦山生態保護、部門分工及責任落實等深層次問題,列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重要內容,推動地方進一步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