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浙江省金融控股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錢巨炎受賄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該案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以被告人涉嫌受賄罪,于2018年5月23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訴機關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錢巨炎利用擔任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財政性資金存放、項目受讓、房產登記、經費撥付、就業安排等事項提供幫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現金等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395.7836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錢巨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錢巨炎還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反省,表示認罪、悔罪。
當天,溫州市紀委、市監委組織溫州市財政局、稅務局、金融辦和市屬國有集團縣處級干部約60人旁聽庭審,接受警示教育。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