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9月3日,上海海洋大學原副校長李延臣(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延臣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李延臣,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延臣利用擔任立信會計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副院長的職務便利,在后勤、基建、校產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該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