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原副部長張少春受賄案一審開庭】12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財政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張少春受賄一案。檢察院指控: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少春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子女入學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6698.00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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