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圈”掩蓋下的利益輸送 ——浙江省財政廳原廳長,省金融控股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錢巨炎案例剖析(上)
“奮斗幾十年,沒想到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這對我來說實在是一個無比慘痛的教訓。”2018年8月14日,站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審判席上的錢巨炎在法庭允許其作最后陳述時,數度哽咽,一次次摘下老花鏡拭淚。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庭的旁聽席上,錢巨炎沒有一位親友到場,這與之前挖空心思靠其得利的情形形成了鮮明反差。
2018年10月25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錢巨炎受賄案,對被告人錢巨炎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錢巨炎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宣判后,錢巨炎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錢巨炎利用擔任浙江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財政性資金存放、房產項目審批、土地性質變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95.7836萬元。
回顧前半生,錢巨炎的經歷可謂一帆風順。即使在被省監委留置期間,每次談起當年春風得意馬蹄疾,錢巨炎都會“兩眼放光”。
少時,錢巨炎在同齡人中可稱為“神童”,他16歲上大學,1983年,年僅20歲的他大學畢業便被分配到省財政廳,工作僅兩年就被任命為副科長,第三年就被任命為主任科員,提拔為副處長時,他年僅25歲。1993年,省財政廳整合處室成立農業農稅處,年僅30歲的錢巨炎就因工作出色、“能力超強”出任處長。又一個5年,1998年的春天,35歲的錢巨炎被提拔為省財政廳副廳長,是當時浙江省政府部門最年輕的副廳長。2008年2月被任命為省財政廳長時,他才45歲。
然而,春風得意的錢巨炎漸漸忘了組織把財政地稅這一大平臺交給他,是對他最大的培養、最大的信任。理想信念的土壤逐漸松動,慢慢地,他只記得自己是廳長,卻忘記自己首先是廳黨組書記,是黨的領導干部。他開始不重視自身學習、抓黨務工作、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甚至有時覺得做黨務工作是個累贅,只是局限于為完成上級黨委布置的任務,開個會報個材料應付而已,片面認為干好業務工作就是對黨負責了。
驕傲自滿的情緒逐漸滋生,自我意識逐漸膨脹,“年輕有為”的錢巨炎開始有些飄飄然。誠如他自己在懺悔書中說的:“省財政廳的職能決定了橫向所有部門、縱向全省市縣為了爭取支持都會不同程度求助于財政,時間一長自己就容易產生一種無所不包、無所不能的錯覺,似乎沒有到不了的邊角,沒有辦不成的事兒,大有一種‘我是何等人物’之感。”
據錢巨炎回憶,他同柴某某既是老鄉又是好友,一個從政一個從商后,兩人的關系開始不再單純。當偶然得知柴某某在房地產行業發展得不錯時,錢巨炎便動了心思,有意識地把他作為謀取利益的平臺。后來,在柴某某如愿把排屋以明顯低價賣給錢巨炎后,錢巨炎利用手中權力為其輸送利益的想法便被他覺得是理所當然。“我也知道他的目的是讓我在他需要幫助時為他出點力,這也算是雙贏了。”錢巨炎回憶道。
從種種跡象來看,這一套房子,錢巨炎“買”得非常小心。在他心目中,柴某某是老熟人,口風上應該把得牢。而且為掩飾低價購房的事實,經過私下商議,柴某某還向錢巨炎出具了房款之外另外收到的50萬元虛假收條,并將合同簽訂時間提前到2003年。
錢巨炎自以為整件事辦得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廉潔的底線已經從那時起悄然瓦解。
而當同是老鄉的某銀行營銷顧問柴某慢慢向其靠近時,錢巨炎不是沒有察覺到對方的目的,反而覺得他人還算誠實,讓人有安全感,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作為一個利益輸送對象。
當然,這與柴某對錢巨炎發起的鄉情攻勢密不可分。每逢過年過節,這位老鄉必會到錢巨炎父母家噓寒問暖,臨走前還不忘塞上一個大紅包。這讓非常重視孝親的錢巨炎覺得甚是暖心,抱著一種“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態,他有意將一筆高達數億元的財政性資金放到了某銀行,使柴某順利獲取了一筆意外的“營銷費”。
獲得豐厚營銷收入的柴某自然沒有忘記報恩。2009年11月,柴某提出想以錢父的名義開個賬戶炒股,贏了歸錢家,虧了他來負擔,這一“迎合”,很快獲得錢巨炎的認可。隨后的一年多時間里,柴某分多次在錢父證券賬戶存入200多萬元。
2012年3月,因股票賬戶出現大幅虧損,柴某又“貼心”提出建議,把錢父賬戶的股票拋售,將這筆錢款用于投資一家擬上市公司,購入50萬股股權。在錢巨炎同意后,又根據其意思,以錢巨炎妹妹之女的名義,花175萬元購買了股權。
對于這樣一種利益輸送,錢巨炎始終在作“自我麻痹”:這種情況最多也就兩三個人知道,而且是為在農村生活的姐妹考慮,為她們以后養老積攢點錢財。
此時,身為領導干部,慎交友、交好友,交友心中要有桿秤的警示,早已被錢巨炎拋到了腦后。(浙江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