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月3日電 記者從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大方縣委原書記張瀚時涉嫌受賄罪一案,近日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向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遵義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瀚時利用擔任大方縣委組織部部長、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便利,在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8年5月,張瀚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此后,依據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張瀚時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記者汪軍)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