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日電 據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號2日消息,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原院長楊銀學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4年。經查,楊銀學受賄共折合人民幣2000余萬元
2月1日,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寧夏醫科大學原副校長、黨委常委,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原院長楊銀學受賄案,對被告人楊銀學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四十萬元;對楊銀學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宣判現場。圖片來源: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號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楊銀學利用擔任寧夏醫學院附屬醫院副院長、寧夏醫學院附屬醫院院長、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127.95632萬元、52萬美元、10萬港幣,為他人謀取利益。
被告人楊銀學在法庭上受審。圖片來源: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號
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銀學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楊銀學到案后,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同種罪行,其本人及親友能夠退繳部分贓款贓物,依據法律規定,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