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3月25日消息,海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李富林同志因病醫治無效,于2019年3月23日17時5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59歲。
李富林
李富林,男,1960年1月出生,漢族,山西靈丘人,大專學歷,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在山西省政法干部學校公安中專班學習;1980年8月至1986年9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干部;1986年9月至1989年1月任山西省公安廳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1989年1月至1990年6月任山西省公安廳辦公室秘書科科長;1990年6月至1991年1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1991年1月至1993年4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朔城分局局長;1993年4月至1994年4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1994年4月至1996年5月任山西省晉城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1996年5月至1997年2月任山西省晉城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1997年2月至2001年5月任山西省晉城市副市長;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山西省晉城市委常委、副市長;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正廳級)、黨委委員;2009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山西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負責常務工作,正廳級);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山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負責常務工作),省綜治辦主任;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任海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委員;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任海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海南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海南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政協副主席候選人,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海南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候選人、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海南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李富林同志住院治療期間,省領導多次前往或委托他人前往醫院看望,并要求有關部門想方設法給予治療和搶救。李富林同志逝世后,省領導分別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對其親屬表示慰問。
李富林同志遺體送別儀式定于2019年3月31日9時在北京八寶山殯儀館蘭花廳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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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協辦公廳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