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3日電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3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法官法、檢察官法(以下簡稱“兩官”法)。在隨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主任王愛立表示,新法規定“兩官”可以在高??蒲性核鶇f助開展教學研究工作,有利于將優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
針對法官和檢察官能否到高校、科研機構兼職開展教學研究工作,“兩官”法的相關規定經歷了從有到無又恢復的過程。
“這部法在一審稿中,曾經對兼職作了規定,在審議和調研中,大家都對這個問題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一個擔心是,會不會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還有一個擔心,在案件量比較大、人員緊張的情況下,能不能保證本職工作。”王愛立介紹說,基于上述考慮二審稿中就沒有再對此作出規定。
當日通過的“兩官”法再度將相關條文納入其中,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因工作需要,經單位選派或者批準,可以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協助開展實踐性教學、研究工作,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王愛立強調,修訂后的規定沒有從兼職的角度作出規定,而是從管理的角度,對法官、檢察官到高校、科研院所從事教學研究工作作出規范。“有利于將實際工作部門的優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發揮法院、檢察院在人才培養中的積極作用。”
對于兼職數量方面,王愛立指出,相關部門在具體的管理上,對數量、不得領取報酬、報批等都有一系列的規定,對法官、檢察官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的要求,在整個法官法、檢察官法中是始終一致的。(黃鈺欽 梁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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