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天津5月20日電 記者20日從天津市委組織部獲悉,因年度考核不稱職,天津市委決定對張紅、李恒強、劉泓顯、劉志毅等4名市管干部進行組織處理。
據通報:
1.張紅,2015年5月任天津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作為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張紅同志駕馭局面和抓班子建設辦法不多,解決班子自身矛盾和問題的能力不足,班子成員缺乏溝通,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不強,2018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因開展批評不夠,被天津市委督導組叫停;擔當精神不強,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力,一些屬于自身職責范圍內的事情不敢拍板決策,導致會議較多、議而不決、效率低下;抓干部隊伍從嚴管理和思想建設不到位,在教育管理、培養使用上缺少破解問題的招法,群眾認可度不高。市委決定,免去張紅同志天津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職務,改任天津市紅十字會副會長、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
2.李恒強,2013年11月任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院長。作為學院院長,李恒強同志組織領導能力較弱,不善于抓班子帶隊伍,與班子成員之間矛盾突出,形不成合力;管理干部不敢較真碰硬,態度不堅決,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教職工隊伍渙散,紀律松散,思想不穩定,干部群眾對其意見較大,近年來信訪舉報不斷;工作站位不高,擔當意識較差,對解決學院發展問題思路不清,措施不力,遇到阻力畏難情緒較重。市委決定,免去李恒強同志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院長職務,提前退休。
3.劉泓顯,2015年9月任天津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黨委副書記。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劉泓顯同志主動擔當作為意識較差,遇到困難習慣于放大問題、上交矛盾,對下屬企業干部管理松散等問題缺少有效破解招法;工作作風不深入,抓黨建工作研究不深不細,存在上下一般粗、不接地氣等問題;領導素養不高,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簡單生硬,聽不進其他同志意見,群眾認可度不高。市委決定,免去劉泓顯同志天津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黨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4.劉志毅,2015年7月任天津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副巡視員。作為黨員干部,劉志毅同志大局意識、組織紀律觀念不強,對于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有意見當面不說,不執行,按自己想法做事;缺乏擔當干事激情,存在等、靠思想,遇到困難有畏難情緒,處理復雜問題能力不強;組織領導能力不強,工作固執己見,不與同志溝通交流,不能有效調動干部積極性;群眾認可度不高。市委決定,免去劉志毅同志天津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副巡視員職務。
通報稱,上述4名市管干部在2018年年度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等次。根據2018年市管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結果和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天津市委決定對其進行組織處理,充分體現了市委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讓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記者 張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