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近期發布。今天(10月29日)上午,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指導意見》有關情況,提出力爭通過3到5年的努力,基本健全文明鄉風管理機制和工作制度。
“鄉村振興不振興,要看鄉風好不好。”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介紹,近年來各地在革除農村陋習,樹文明新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天價彩禮“娶不起”、豪華喪葬“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禮金“還不起”,以及孝道式微、農村老人“老無所養”等問題還大量的存在。這些農村社會不良風氣的蔓延,成為廣大農民群眾巨大的家庭負擔,也扭曲了社會的價值觀。亟須出臺相關的措施來抵制歪風、弘揚正氣。
韓俊說,近期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這項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今后一段時間一些重點的工作舉措,主要內容有:
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進文明鄉風建設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一項重要的任務,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各部門分工落實的工作機制。要深入研究當前婚喪陋習、孝道式微等問題的形成原因,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機制,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要以黨風政風引領農村新風,落實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責任,要充分發揮好農村黨員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
堅持依靠群眾。農民群眾是文明鄉風建設的主體,要增強農民群眾的主人翁意識,有效發揮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創新工作措施和方法,讓群眾真正成為這個新風的制定者、執行者、評議者和受益者,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提高。
依法依規。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必須加強制度保障,實施有效管理。在相關法律法規修訂中要增加文明鄉風建設的相關內容。對不贍養、虐待父母等行為要加大懲處力度。出臺有關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規,村規民約內容要符合憲法和法律精神。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有關約束性措施的制定和實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規范。
加強教育引導。要深入教育宣傳和發動群眾,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加強文化引領、強化價值認同,注重實踐養成,建立激勵機制,發揮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注重寓教于樂、寓教于行、寓教于事,把中華傳統美德和現代文明觀念轉化為農民群眾的行為習慣和準則。
堅持因地制宜。“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推進文明鄉風建設,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文化傳統相適應,充分尊重當地習俗,充分考慮群眾習慣和接受程度,不搞強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韓俊介紹,下一步,各有關部門將強化責任落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推動部門協同聯動,目標是力爭通過3到5年的努力,文明鄉風管理機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農村陳規陋習蔓延勢頭要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等社會風尚要更加濃厚,農民人情費支出這方面要明顯減輕,鄉村社會文明程度進一步提高,讓農民群眾在這方面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全力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效。
新京報記者 黃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