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 記者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提請、決定(裁定)活動提出檢察意見、發出糾正違法和檢察建議8.6萬件,得到采納8萬件;立案查辦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52件。
3日,最高檢以“加強刑罰變更執行監督,促進雙贏多贏共贏”為主題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刑罰變更執行法律監督工作情況,并發布最高檢第十九批指導性案例。
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廳長侯亞輝介紹,2018年以來,檢察機關實行巡回檢察和派駐檢察相結合、書面檢察和實地調查相結合、全面檢察和重點檢察相結合等工作方式,全面加強對“減假暫”活動提請、審理、裁決、執行等各個環節的同步監督。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3個指導性案例分別是依法監督糾正法院已經生效的蔡某等12人錯誤減刑、假釋裁定監督案;對未成年罪犯減刑、假釋案件從寬把握,并在既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又符合法定假釋條件時優先適用假釋的罪犯康某假釋監督案;對違法暫予監外執行進行法律監督,依法查辦相關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罪犯王某某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案。侯亞輝表示,此次指導性案例的選擇突出了指導性和示范性,體現了履職特點,涵蓋了絕大部分監督辦案范圍,明確了監督辦案的重點。
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李靜在發布會上表示,司法行政機關將進一步加強與檢察機關的合作,統籌使用好減刑、假釋等刑罰變更措施,針對性破解制約假釋適用的體制機制問題,發揮好假釋在激勵罪犯積極改造、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記者劉奕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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