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近日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推動防暑降溫工作落實,確保職工平安度夏。
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及時發現、指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并監督其整改。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08日 06 版)(記者易舒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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