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0日電 據最高法網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了《關于建立全國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平臺進一步完善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意見》,就建立全國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平臺、加強協作配合、實現信息共享等事項作出安排,《意見》的出臺有力提升了執行法律監督的信息化、規范化水平。
《意見》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自建立監督工作系統并進行對接,搭建全國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平臺。工作平臺建成后,檢察監督意見的提出、辦理、案件信息的傳輸等均通過工作平臺操作和流轉,有關統計分析數據從工作平臺提取,實現執行法律監督的全流程網上辦理。
《意見》明確,人民檢察院實施法律監督,應當突出重點,著重對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嚴重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等違法執行行為進行監督。針對具體案件的檢察監督意見,人民法院應依法立案辦理,案情復雜、爭議較大的,應當進行聽證,同級人民檢察院應派員參加聽證。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后提出的檢察監督意見,人民法院作出答復前原則上應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此外,《意見》還進一步完善了檢察監督意見的提出、辦理的規則和程序,填補了部分環節的制度空白。
《意見》強調,人民法院要將檢察監督意見的辦理情況納入績效考核,作為加強執行工作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不斷提升執行規范化水平。
工作平臺的建設分階段開展。目前,兩高正在抓緊開展各自系統的建設和改造工作,為下一步系統對接和運行奠定基礎,力爭實現2021年在全國實現部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