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9月23日電 江蘇省委、省政府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小化工”百日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江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發現了一批“小化工”背后的官商勾結行為,嚴肅處理了一批公職人員違紀違法案件。23日,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2起典型案例。
連云港市環境監察局原三級主辦仲濟亮涉嫌收受連云港榆宏興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賄賂問題。該公司未取得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從2016年開始違法生產危化品,并偷排100多噸危化品廢液到海里。仲濟亮身為環境監察執法人員,明知該公司游離于監管之外,不僅不履行查處職責,反而“受邀”幫助該公司引進危化品生產技術和設備,充當掮客為該公司逃避環保檢查出面打招呼,涉嫌收受賄賂19萬元。此外,仲濟亮還涉嫌收受其他化工企業賄賂55萬元。2020年5月,仲濟亮被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目前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無錫空港產業園區經濟發展和招商服務處安全監督辦公室原主任吳林春涉嫌收受無錫市富信涂料有限公司賄賂問題。該公司未取得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場所防火等級和防火間距也不符合規定。吳林春明知該公司長期違法生產危化品,卻利用自己的人脈關系,請托有關監管執法人員幫助逃避安全生產檢查,涉嫌收受賄賂6.1萬元。此外,吳林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8月,吳林春被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記者鄭生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