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印發《關于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意見》強調,把品德放在職稱評價的首位,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剽竊他人藝術成果或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意見》指出,要遵循文藝規律和藝術專業人員成長規律,健全完善符合藝術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暢通職業發展渠道,更加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人才。在健全職稱層級設置、完善評價標準、推行代表作制度、暢通新文藝群體職稱評審渠道、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著力破除現行制度中的機制體制障礙。
《意見》指出,以職業分類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考察藝術水平為重點,分類制定評價標準,科學設置評價條件,進一步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充分調動藝術專業人員創新創造創業的積極性。
同時,圍繞用好用活人才,創新人才評價機制,規范管理服務方式,促進人才評價與培養使用相結合,促使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與選人用人制度相銜接,滿足各類用人單位選才用才的需要,促進社會主義文藝繁榮發展。
《意見》強調,把品德放在職稱評價的首位,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重點考察藝術專業人員的政治立場、職業道德、社會責任和從業操守,倡導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用人單位可通過考核測評、群眾評議等方式全面考察藝術專業人員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剽竊他人藝術成果或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意見》提出,暢通職稱評審渠道。延伸聯系手臂,拓展評審范圍,打破戶籍、身份、檔案等制約,暢通民營文化工作室、民營文化經紀機構、網絡文藝社群等新的文藝組織從業人員和網絡作家、簽約作家、自由撰稿人、獨立制片人、獨立演員歌手、自由美術工作者等新的文藝群體從業人員職稱評審渠道,確保其與國有文化藝術企事業單位藝術專業人員在職稱評審上享有同等待遇。充分發揮文聯、作協在聯系新文藝群體人才方面的優勢和作用,堅持文聯、作協作為新文藝群體職稱評審主渠道,積極支持其按程序組建藝術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面向新文藝組織和新文藝群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意見》要求,轉變監督管理方式。要建立職稱評審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強化單位自律和外部監督。暢通意見反映渠道,對群眾反映或輿情反映較強烈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專項核查,及時妥善處理。要加強對自主評審工作的監督,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或因評審工作把關不嚴、程序不規范,造成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無明顯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暫停其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意見》提出,對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促進文化藝術事業繁榮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藝術專業人員,放寬學歷、年限要求,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加強宣傳引導,搞好政策解讀,充分調動各類藝術專業人員的積極性,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