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1月11日電 四川省成都市人大辦公廳聯合成都市城管委11日召開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據悉,《條例》此前已經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條例》共10章78條,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源頭減量,分類投放,清掃及分類收集、轉運,分類處理,產業發展,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條例》要求加強社會監督,建立垃圾分類激勵機制,鼓勵通過獎勵、表彰、積分兌換等方式,提高群眾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對運營企業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與退出機制。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按照上位法要求,對違反垃圾分類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行為進行處罰,以確保垃圾分類取得實效。
“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讓社會公眾早日掌握《條例》內容,積極投入到垃圾分類的熱潮中”,成都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康琳會上介紹,一方面積極推動《條例》進社區、進家庭、進校園,讓老百姓都能讀得懂、做得到;另一方面開展垃圾分類設施補短板行動,推進分類投放、收運、處置和回收利用設施建設改造,為《條例》的有效實施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礎。
記者了解到,目前,成都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量已達1.8萬噸以上,并隨著人口數量的增長以每年約8%的速度遞增,環境隱患日益突出,需要通過立法來加強規范引領,推行垃圾分類已迫在眉睫。《條例》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成都垃圾分類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統化、常態化軌道,將對成都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發揮重要積極作用。(記者 呂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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