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回應涉黑惡案件如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中新社北京12月8日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這是中國司法機關近年來推動落地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今年1月至10月,檢方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結人數占同期刑事案件辦結人數的83.27%。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8日答記者問時說,兩年多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量刑建議采納率不斷提升并保持在較高水平。
盡管司法機關辦理認罪認罰案件不受罪名或法定刑的限制,但外界對于一些重大疑難復雜、社會影響惡劣的共同犯罪、有組織犯罪案件如何適用這項制度,存在不同看法。
為進一步提升檢察官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發揮該制度的價值功能,最高檢8日發布4件“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指導性案例,其中包括“林某彬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在這起案件中,該組織以老年人群體為主要目標,專門針對房產實施系列“套路貸”犯罪活動,勾結個別公安民警、公證員、律師以及暴力清房團伙,先后實施了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活動,涉及北京市朝陽區、海淀區等11個區、72名被害人、74套房產,造成被害人經濟損失人民幣1.8億余元。在北京檢方主持下,全案52名被告人中先后有36名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檢方亦運用認罪認罰做好追贓挽損。
苗生明表示,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重大案件,要充分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查明案件事實、提升指控效果、有效追贓挽損等方面的作用。將認罪認罰與追贓挽損有機結合,徹底清除有組織犯罪的經濟基礎,盡力挽回被害人損失。
他同時強調,對犯罪性質和危害后果特別嚴重、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依法從嚴追訴、不予從寬。(記者 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