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盛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盛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楊盛忠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一再拒絕組織的教育和挽救;貪權斂財,濫權妄為,侵占公物;私欲膨脹,膽大妄為,攫取私利,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盛忠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楊盛忠簡歷
楊盛忠,男,1963年1月出生,漢族,吉林長春人, 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2009年1月,任吉林銀行遼源分行黨委副書記、行長;
2010年8月,任吉林銀行吉林分行黨委書記;
2010年10月,任吉林銀行行長助理兼吉林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5年3月,任吉林銀行行長助理兼個人金融總部總裁;
2016年9月,任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個人金融總部總裁;
2017年7月,任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總行公司金融總部總裁;
2019年12月,任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20年8月,免去其吉林銀行副行長職務。
(吉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