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沈陽市皇姑區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發布《皇姑區重點管控區域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沈陽市指揮部《關于加強重點管控區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沈疫防經發指發〔2021〕1 號)精神,加強重點管控區域(東至塔灣街,西至蒼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運專線,北至新開河和錦江山路,不包括家樂福塔灣店和塔灣北行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區指揮部制定如下細則。
一、迅速啟動封閉
疫情發生后,根據皇姑區指揮部指令,屬地街道應迅速明確封閉等級、封閉范圍、起始時間、管控要求、組織架構等內容,經區指揮部批準后第一時間內啟動小區封閉管控工作。
二、突出主體責任
小區封閉工作由屬地街道牽頭抓總,承擔主體責任。房產、衛健、商務、城管、城建、公安部門等履行行業管理責任。
三、明確管控原則
疾控部門確定小區出現陽性或確診病例后,應立即將信息推送至社區,街道組織社區迅速啟動封閉管控措施,協助轉運人員,及時對小區內各類通道及相關公共設施進行消殺。小區居民全部居家隔離,嚴格做到里不出,外不進,每家每戶入戶門和小區樓道入口全部張貼封條,建立居家隔離人員臺賬,對隔離人員每日3次測溫并做好記錄,每48小時采集一次核酸。小區只保留1個人車出入口,進出小區防疫工作人員要測溫登記并采取二級防護措施,工作車輛要登記、消殺。小區內部商業網點全部停業并張貼封條。由社區工作者、醫務人員、民警、“盛京義勇”志愿者組成“四包一”巡查組,對小區路街進行不間斷巡查,對不配合封閉管控人員進行疏導教育,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街道辦事處負責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建立并落實物資供應和醫療保障機制。
四、強化保障措施
1.成立區、街兩級工作專班,下設封閉管控、物資保障、醫療保障、公共服務、安全保衛等工作組。
2.落實街道、社區、小區、樓棟、單元五級具體負責人員及工作職責,組建社區志愿者隊伍,要保證每棟樓至少有1名志愿者。
3.設立小區生活保障服務熱線和微信群,及時安排專人解決居民生活困難。
4.建立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臺賬,實施一對一幫扶和24小時跟蹤聯絡機制。
5.切實加強物資供應和醫療保障,要制定及時有效的物資供應方案,建立物資供應點和供應鏈條,制定外出就醫及藥品供給方案,滿足封閉小區居民生活需要。
6.及時清運封閉小區內垃圾,并按防疫要求做好專業搬運和處理。
7.封閉區域內禁止車輛通行。
五、落實防護要求
參與小區封閉管理的工作人員,均須知曉防護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配備合格防護用品。做好工作場所的通風換氣、衛生保潔和消毒殺菌等工作,確保工作人員安全。
六、加強防控宣傳
通過住宅小區宣傳欄、懸掛標語、小區廣播以及建立小區、樓棟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疫情防控信息傳達到每一位居民,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對各類借機制造恐慌、煽動滋事行為,公安部門加大力度,依法追究責任。及時組織開展心理疏導和慰藉服務。
七、有序解除封閉
在最后一例病例出現后14天內(根據需要可調整為14+7天)未出現新的社區感染,經區指揮部綜合研判并報請上級指揮部批準,向街道下達解除封閉指令。(總臺央視記者 李承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