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節將至,為切實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山西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 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四級調研員王穎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王穎長期違規持有本應上交的單位公務油卡,用于為其個人及朋友車輛加油,金額合計1.9萬余元。2020年11月,王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2. 臨汾市霍州市司法局李曹司法所原所長張磊利用職權索要財物問題。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張磊在擔任李曹司法所所長期間,多次借社區矯正人員李某、石某外出請假之機,向李某、石某索要各類中高檔香煙、汾酒等財物,價值共計4700余元。2020年9月,張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3. 大同市平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場準入股原股長茍文斌違規收受禮金、吃拿卡要等問題。2019年以來,茍文斌借中秋節、春節等節點之機,先后3次違規收受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多次通過微信轉賬等方式收受好處費,共計7800元;在為某酒店辦理衛生許可證時,茍文斌故意刁難、反復要求提供資料,經過兩次勘驗認定為“不合格”,但在收受1000元好處費后又認定為“合格”。此外,茍文斌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等問題。2020年11月,茍文斌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4. 晉城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主任吉曉明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吉曉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數十次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個人車輛加油,金額共計7800余元。期間,在2O18年8月事業單位車改后未保留公車的情況下,仍持有并多次使用單位公務油卡為其個人車輛加油。2020年6月,吉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山西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