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許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徽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許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剛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銷毀證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規接受宴請;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涉嫌受賄犯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許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政治立場,背離職業操守,不知敬畏,以案謀私,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性質惡劣,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徽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許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安徽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許剛簡歷
許剛,男,1964年9月出生,漢族,籍貫安徽泗縣,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安徽省人民警察學校學習;
1984年7月至1996年3月歷任泗縣公安局刑警隊偵查員、副隊長、隊長、三灣鄉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派出所指導員、泗縣公安局副局長、政委;
1996年3月任靈璧縣公安局局長(副縣級);
2002年1月任宿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4年2月任六安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04年4月任六安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5年9月任六安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廳級);
2009年12月任阜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
2013年3月任安徽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6年8月任安徽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正廳級)、常務副廳長;
2018年9月任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2020年3月任省政府副秘書長。
(安徽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