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3日表示,當前,嚴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大幅下降,社會治安形勢持續好轉,但是仍有少數嚴重暴力犯罪,特別是個人極端犯罪,性質極其惡劣,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對此,檢察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元明表示,對于“一殺多人”等極端暴力犯罪和突發、嚴重惡性案件,檢察機關依法及時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確保案件依法從嚴從快處理。例如,最高檢依法及時對發生于28年前的南醫大女生被害案作出核準追訴決定。
“檢察官在辦理重罪案件過程中堅持客觀公正立場,正確理解和適用‘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對法院改判無罪的陳某、孟某某故意殺人案提出抗訴。辦理死刑案件,堅持最嚴格的證據標準,保證死刑案件質量,防止冤錯案件發生。”元明說。
元明表示,檢察官不能光埋頭辦案,對于輿論高度關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采取適當時機、方式、途徑開展以案釋法,力爭達到“辦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定期對案件辦理情況、案發原因等進行分析,挖掘案件成因,查找社會管理漏洞,著重從社會治理層面提出防控對策和建議。
重罪案件往往案情重大、多方重視。元明說,辦案絕不能僅僅守住“不違法”的底線,更要循天理、遵國法、順人情,既堅守法律的專業判斷,又關切民眾的樸素認知,既彰顯司法的理性,又展示司法的良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檢察辦案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切實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溫度。(記者劉碩、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