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內容重大敏感可向最高檢徑直報告
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就“三個規定”工作答記者問
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主動記錄報告執行“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6.7萬余件,相當于2018年、2019年兩年總和的5.8倍。檢察人員“逢問必錄”的習慣正在形成,也更加注重規范自己的司法辦案行為。有檢察人員感慨,“規定是鐵,誰碰誰流血;該報不報,遲早栽跟頭”。
檢察機關是如何解決檢察人員如實填報怕得罪人的思想顧慮?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6名違反“三個規定”的最高檢工作人員的用意何在……3月1日,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滕繼國就相關話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檢察機關如何解決檢察人員如實填報怕得罪人的思想顧慮?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在我國“親親相隱”傳統文化影響下,起初,一些檢察人員如實填報執行“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確實存在思想顧慮,有的擔心如實填報會遭受打擊報復,有的則擔心領導、同事知道了以后不好“做人”。因此,保護好檢察人員的填報信息,妥善保管好其填報的《記錄表》就顯得格外重要。
我們首先明確了《記錄表》的專門保管人員,即檢務督察部門按嚴格規定選定的專職人員。每個檢察院只有一個專職人員統計匯總填報信息報上級院,其他任何人員包括部門負責人、院領導都無權查閱《記錄表》。同時,明確規定專職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失泄密的,或者未經審批程序私自調閱《記錄表》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予以重罰。我們還確立了《記錄表》特別保護原則,規定非因工作需要,未經嚴格程序批準,任何人不得查閱、復制、摘抄《記錄表》。
與此同時,我們設置了直報通道,檢察人員如果認為填報內容存在重大、敏感等情況的,可以向上級院直至最高檢徑直報告。今年1月19日,全國檢察機關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填報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實現了全國四級檢察院網上填報,進一步有效解決了之前紙質件填報可能存在的泄密問題。
上述這些舉措,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了填報人員的思想顧慮,有力促進了全面、如實、主動填報。
記者:最高檢開發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網上填報系統的出發點是什么?
答:以往,檢察人員都是通過紙質件方式填報執行“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情況,但紙質件填報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存在填報不便、統計不準、容易泄密等問題,為此,我們研發了網上填報系統。2020年5月,該系統首先在最高檢機關內部上線運行。2020年10月,該系統在吉林、江蘇兩省三級院以及中央政法委確定的教育整頓工作試點地區哈爾濱、三門峽、宜賓三地兩級院試點運行。從試點地區情況看,檢察人員網上填報的數量要明顯多于以往紙質件填報,也更加規范。
今年1月19日,我們在對該系統升級優化和試點運行基礎上,將該系統推廣至全國四級檢察院使用。重大事項填報系統不僅有效提高了檢察人員記錄報告的便捷性及統計匯總的精準性,同時也實現了執行“三個規定”情況填報與發現檢察人員違紀違法線索的無縫銜接。通過大數據技術,該系統能夠自動識別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線索,并將發現的線索推送到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對心存僥幸違規過問或干預插手司法辦案的個別檢察人員形成有力震懾。
記者:作為一項刀刃向內的監督工作,最高檢是如何督促下級院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的?
答:不去督、不去促,好制度也會成為“稻草人”。自2019年8月最高檢嚴格要求執行“三個規定”以來,我們一直堅持月報告月通報制度,對工作開展深入的院進行肯定,對工作開展滯后的單位和部門點名通報批評。
2020年3月,我們向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開展相對滯后的6個省級院黨組、黨組書記和最高檢9個內設部門主要負責人發函督促落實。同年8月,督促指導各省級院對“三個規定”貫徹落實情況開展隨機抽查和專項督察,著力擠干湊數填報的水分。同年12月,結合最高檢黨組第六輪巡視開展專項督察,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執行“三個規定”不到位問題,要求6個被巡視省級院黨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并向全國檢察機關發出通報。今年2月,對貫徹落實“三個規定”工作與本地黨風廉政建設形勢不相符的6個省級院主要負責人發函督促落實。同月通報了最高檢6名工作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件,以此自警、自省、自律,同時進行壓力和責任傳導。
地方各級檢察院對標最高檢要求,通過定期通報、發函約談、責任倒查等方式,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有力推動了“三個規定”的貫徹落實。
記者:今年2月,最高檢通報了6名違反“三個規定”的最高檢工作人員,這是基于哪些考慮?
答:正人先正己,我們堅持從最高檢機關自身做起,充分發揮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引導檢察人員嚴格執行“三個規定”,自覺抵制請托說情行為,并做到“逢問必錄”。從最高檢調任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的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賈小剛(最高檢第六檢察廳原副廳長)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后,駐最高檢紀檢監察組對相關涉案人員違反“三個規定”開展調查,今年2月,最高檢對倒查發現的6名最高檢工作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件向全國檢察機關通報。該通報在全國各級檢察院產生強烈反響,在全體檢察人員中間產生強烈震動。
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讓檢察人員從身邊的案件中感受到嚴格執行“三個規定”不是軟規則而是硬約束;不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而是刀刃向內、動真碰硬;不是只對下級院提出要求,而是從最高檢自身抓起、先從最高檢機關嚴起,為全國檢察機關當好表率。近日,我們還將通報地方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正反兩個方面的典型案件,讓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檢察機關深入人心、觸及靈魂。
記者:目前,檢察機關貫徹落實“三個規定”還存在哪些“難點”?下一步將如何推進這項工作?
答:我們清醒地認識到,與黨中央要求、人民群眾期待和制度設計的初衷相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有的檢察人員政治站位不夠高,沒有把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提升到落實“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而只是作為一般性工作來對待。有的記錄報告不夠實,拿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來充數,對真正過問或干預、插手的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卻選擇性填報、甚至隱瞞不報。又比如,通報曝光和責任追究不夠嚴,一些地方對“三個規定”正反兩方面典型案件的通報曝光、追責問責力度不夠,對填報成果的運用還不充分,沒有把“三個規定”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這些問題我們都將緊盯不放,持續推動解決。
下一步,我們將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堅持問題、目標和效果導向,在深化教育引導、抓好責任落實、規范填報要求、強化責任追究、通報典型案件、營造社會氛圍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持久地抓好“三個規定”的貫徹落實。
□ 法治日報記者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