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河池3月11日電 3月11日,廣西河池市南丹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大化瑤族自治縣原縣長韋蕭強涉嫌犯受賄罪一案。南丹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韋蕭強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至2018年,韋蕭強利用其擔任大化瑤族自治縣副縣長、縣長,河池市農業農村局調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以及個體商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干部崗位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黃某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50萬元。
韋蕭強到案后,向河池市監察委員會退繳贓款497萬元;河池市監察委員會查封韋蕭強位于南寧市的一處房產。
公訴機關認為,韋蕭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75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針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韋蕭強受賄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相關證據。被告人韋蕭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韋蕭強還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當天,河池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委、市委黨校等市直機關、單位領導干部,南丹縣直機關、單位領導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近300人旁聽庭審,以案釋法、以審促廉,為領導干部敲響反腐倡廉警鐘。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記者 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