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17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負責人17日表示,要繼續保持對農資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壓態勢和打擊力度。
這位負責人稱,在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歷史關口,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到“農資打假”案件審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繼續保持對農資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壓態勢和打擊力度,積極延伸審判職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民利益。
如今,春耕春播進入關鍵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農資打假”典型案例,分別為“李某偉、項某忠銷售偽劣種子案”“劉某、周某、劉某凱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王某春、王某輝、王某勇、畢某環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在第一個典型案例中,一、二審法院以銷售偽劣種子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偉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項某忠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強調,要為“推動鄉村振興,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進一步做好2021年“農資打假”案件審判工作。(記者 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