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日電 據寧夏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1年8月31日,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徐力群受賄、非法持有槍支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徐力群利用擔任固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中衛市委副書記、市長,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的職務之便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公司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19次收受或索取財物折合人民幣695.0928萬元、美元1萬元。同時指控,2000年10月左右,被告人徐力群收受了王某某贈送的一把單管獵槍、50發獵槍彈及兩塊黑色鐵制空彈夾。2020年10月,徐力群將上述單管獵槍等物品交給張某保管,后被查獲。
綜上,公訴機關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提請追究被告人徐力群的刑事責任。鑒于徐力群積極退贓,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徐力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徐力群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認罪悔罪。
法庭宣布擇期宣判。被告人家屬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