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和浩特9月1日電 9月1日,內蒙古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和林格爾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高昇利用擔任阿榮旗旗委常委、辦公室主任、組織部部長、副旗長、旗委副書記,陳巴爾虎旗旗委副書記、旗長、旗委書記、旗人大常委會主任,呼倫貝爾市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公司和個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2500余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記者 張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