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崇左9月9日電 9月9日,廣西北海市原副市長陳勛受賄一案在廣西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陳勛受賄人民幣1801.46萬元,陳勛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案件將擇日宣判。
據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該案由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高級法官陸洪鳴主辦并擔任審判長,崇左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勛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崇左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陳勛利用擔任廣西北海市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梁某玲、羅某強、陳某光等16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征地拆遷、園區企業購地建廠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人員所送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801.46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相關證據,被告人陳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陳勛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真誠悔罪。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翟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