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1日電 據自然資源部網站消息,近日,自然資源部將山西省平定縣礦產違法違規問題、貴州省織金縣礦產違法違規問題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果市礦產違法違規問題列為掛牌督辦事項,由自然資源部執法局負責監督指導。
平定縣礦產違法違規問題:平定縣人民政府縱容違法采礦。平定縣人民政府以園區平臺建設代建協議書名義允許礦山企業違法采礦,以違法所得收益抵頂園區工程建設費用,主導礦山企業違法采礦,此外還縱容默許多個國道改線工程施工方在項目用地范圍外違法開采石料。
平定縣人民政府為違法采礦背書。平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鎮政府和村委會為礦山企業違法開采石料用途的說明蓋章背書,縣自然資源局據此按照合法圖斑上報,將礦山企業在平臺建設、道路建設中實施的違法采礦行為合法化。
平定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案不查,將存在明顯違法開采行為的違法圖斑按合法圖斑上報,涉及11個圖斑。
平定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礦產案件查處不到位,有6個案件立案后半年仍未作出處罰決定;有11個案件應吊銷采礦許可證而未吊銷;有5個案件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而未移送。
貴州省織金縣礦產違法違規問題:礦產衛片圖斑判定不實,織金縣自然資源局將6處存在明顯違法開采行為的違法圖斑按偽變化圖斑處理上報。
對多年持續違法行為不制止、不查處,織金縣有10處違法開采行為自2019年以來一直處于持續狀態,其中7處違法行為部曾多次下發礦產衛片圖斑,織金縣自然資源局一直未查處,直至2021年8月部發函督辦后才立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果市礦產違法違規問題:圖斑判定不實、有案不查,平果市自然資源局將17個存在明顯違法開采行為的圖斑按偽變化或合法圖斑處理上報,有案不查問題嚴重。
礦產案件查處不到位,有6個案件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而未移送,其中1起案件復查核實時仍在開采,違法行為制止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