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27日電 記者27日從公安部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公安部近日發布了新制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3個部門規章,進一步改革完善機動車登記、駕駛人管理和交通違法記分制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李江平在發布會上通報,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持續高速發展,機動車和駕駛人保有量持續高位增長。截至目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93億輛(汽車突破3億輛),駕駛人達4.79億人;每年新登記機動車3000多萬輛,新領證駕駛人2000多萬人,總量和增量均位居世界第一。
近年來公安部陸續推出了“全國通辦、一證快辦”等69項交管改革措施,其中,今年以來圍繞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公安隊伍教育整頓,推出“我為群眾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已惠及2億多人次,8000多萬名群眾申領電子駕駛證,150多萬名車主享受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便利,取得了“群眾滿意、企業獲益、基層減負”良好效果。
李江平表示,此次制修訂三個部門規章,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務的新需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再推9項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堅持防風險保安全,嚴格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安全準入管理;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完善道路交通違法記分管理制度;堅持全面從嚴治警,健全交通管理執法監督制度,不斷提升交通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修改后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共7章93條,此次修訂共涉及78條,其中修改53條、新增25條。修訂主要圍繞深化機動車登記制度改革,新推出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辦”等便民措施,固化車輛檢驗“全國通檢”、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檢驗標志電子化等改革措施。
修改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共7章111條,此次修訂共涉及93條,其中修改80條、新增13條。修訂主要圍繞深化駕駛證管理改革,新推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優化考試內容和項目等便利措施,固化已推出的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異地分科目考試、推行電子駕駛證等改革措施。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共7章37條,包括記分分值、記分執行、滿分處理、記分減免、法律責任等內容。修訂主要圍繞優化記分管理制度,調整記分項目和分值,在保持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一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李江平表示,現3個部門規章已經公安部部務會審議通過,并以部令形式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登記規定》將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記者 郭超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