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況柳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宜春市委批準,宜春市紀委監(jiān)委對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況柳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況柳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組織觀念淡薄,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利;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濫權妄為,甘當惡勢力“保護傘”;執(zhí)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便利在案件辦理、項目承接、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況柳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guī)定,經宜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宜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況柳根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