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湖南省監委對拱北海關原黨組書記、關長趙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趙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宴請及旅游活動安排,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無償借用他人車輛;利用親屬的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趙民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關總署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趙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湖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湖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