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4年,被告人戴道晉利用擔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秘書長、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7億余元。2021年下半年至2023年,戴道晉退休后利用原擔任湖南省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66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戴道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戴道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戴道晉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近三十人旁聽了庭審。
(總臺央視記者 奚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