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任免名單
(2025年3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王朝暉(女)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穆塔里甫·肉孜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免去姚強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顧瑩蘇(女)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二)
決定任命買買提明·木沙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廳長。
(三)
任命孫程江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李萬軍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四)
任命黃華(女)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立案第一庭庭長,免去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任學濤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任命胡宏志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趙文寶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何明賢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李永常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任命吳鑫(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張蕊(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曹曉芳(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任命王剛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馮萍(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任命李瑾(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師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免去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師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謝禮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任命游樂然(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免去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任命李克永、古力皮亞木·吐爾迪(女)、黃小虎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陶冶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任命托合提·麥麥提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周虹(女)、買買提艾力·多勒昆、苗艷紅(女)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王致民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艾山江·吾布力哈斯木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張墨川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朱焰濤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魏玉林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任命蔡婷(女)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任命劉瑩(女)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周國平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免去吐爾遜江·買買提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四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李紅江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石娟(女)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吐爾遜·吾斯曼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何玲(女)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夏盛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范一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劉春光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廖靜靜(女)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職務;
免去高華東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李圓圓(女)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郝德萍(女)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黃新民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李春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五)
任命楊光、張瑞(女)、依力亞爾·白合提亞爾、朱杰(女)、張品為烏魯木齊八家戶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周助為阿克蘇塔里木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批準任命艾尼瓦爾·艾海提為烏什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吾斯曼·孜明為伽師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塔伊爾·麥木提敏為麥蓋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買合木提江·阿不來提為莎車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免去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喀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準任命庫都斯·喀斯木為巴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免去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喀什分院檢察員職務;
批準任命艾子提力·依馬穆為葉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木爾扎依克·吾馬爾江為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任命石紅燕(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二師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韓笑(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二師分院檢察員;
任命王靈東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五師分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任命修麗麗(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十師分院副檢察長;
任命胡敏娟(女)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十四師分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買吐送·吐地買買提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艾森哈爾·于素甫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鐘利民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克蘇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阿不力提甫·阿不力孜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喀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準依拉木·尤努斯辭去伽師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阿力木江·阿布力米提辭去莎車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麥麥提艾力·艾麥提辭去巴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阿力木江·艾買提辭去葉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依布拉依木·斯提卡達木辭去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賽都拉·尼亞孜辭去皮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吾拉木江·沙他爾辭去策勒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艾爾肯·艾拜辭去民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免去尚麗(女)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朱平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一師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劉濤、閆德勝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一師分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石洪剛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二師分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印慶明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七師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史明(女)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十師分院檢察員職務。
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