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3月30日電(記者馮家順)到今年6月底,以縣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為重點,把全國縣級綜治中心運行起來,確保人民群眾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依法辦。到今年底,除了需新建場地的,其他所有縣級綜治中心完成規范化建設,直轄市的下轄區縣比照縣級要求推進規范化建設。到明年,基本實現省、市、鄉綜治中心規范化。
這是記者從中央政法委29日至30日在福建廈門舉行的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現場會上了解到的。
綜治中心是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重要平臺,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的重要載體。縣、鄉綜治中心重在矛盾糾紛化解,省、市綜治中心重在統籌協調。
據了解,推進縣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重點是要推進場所設置、部門入駐、運行機制、督辦落實、信息化建設五個方面的“規范化”,努力實現人民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確保社會長期穩定。
在運行機制規范化方面,要通過綜治中心的綜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全量受理群眾反映的矛盾糾紛化解等各類訴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做到“一案一碼”,全程可查詢、可追溯,讓人民群眾隨時了解受理、辦理進展。
綜治中心只是一個平臺,解決老百姓利益訴求主要依靠各職能部門。要通過規范化建設,實現“綜治中心搭臺、入駐部門唱戲、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中央政法委指出,要督促每個矛盾糾紛都嚴格按照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路線圖”依法辦理,全程掌握矛盾糾紛走到了哪個程序、該程序處理所用時間、當事人是否認可、是否需要流轉到下一個程序。綜治中心要對入駐部門應受理未受理、應辦理未辦理、應追責未追責、應處置未處置等問題及時糾正、重點督辦。
中央政法委強調,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要開門接待群眾,便捷、高效地服務群眾;要整合各方資源,多途徑、多手段化解矛盾糾紛;要強化法治意識,善于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在法治軌道上實現定分止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