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山東交通學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趙德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德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棄守廉潔底線,默許身邊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工作要求,不正確履行職責;目無法紀,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性質變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擅權妄為,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趙德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趙德健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