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對玉溪市委原常委、紅塔區委原書記鄧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皓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并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謀取利益;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鄧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云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鄧皓開除黨籍處分;由云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云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