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題:以法治之力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寫在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首次提請審議之際
新華社記者羅沙、高敬、魏弘毅
2025年4月27日上午,北京人民大會堂,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廳。
5編、118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這份承載著護航新時代美麗中國建設歷史使命的重要法典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
法典長卷啟,青山入畫來。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成就舉世矚目。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綱和魂”,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扎實推進,必將有力保障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筑牢更加堅實的法治根基。
奏響新時代生態環境立法更強音
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法律制度是守護綠水青山的根基和力量。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強調,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制度創新,強化制度執行,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從1989年環境保護法通過,到新世紀頒布一系列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逐步進入法治化軌道。
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立法“換擋提速”,制定修訂環境保護法及多部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覆蓋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四梁八柱”巍然成型。
以法為綱,山青水長。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2023年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
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其中明確部署“編纂生態環境法典”。
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志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把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寫入立法規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作關于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說明時表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同步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對我國現行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機制和規則規范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
法立則青山常在,制明則綠水長流。
編纂一部根植中國土壤的生態環境法典——
單獨設立綠色低碳發展編,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寫入法律……草案浸潤“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中華傳統文化意蘊,充分吸收近年來成功經驗,為推動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強法治力量。
編纂一部彰顯時代特色的生態環境法典——
對新領域污染防治問題作出針對性制度規定,增加江河湖泊、荒漠生態系統保護的專門規定,明確減緩氣候變化具體舉措……草案體現生態環境領域最新實踐成果,吸納世界先進理念和做法,將可持續發展作為核心價值引領。
編纂一部回應人民呼聲的生態環境法典——
專章規定“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解決“家門口”油煙、惡臭問題,建立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草案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維護你我身心健康,樹牢全社會環保意識。
編纂一部系統規范協調的生態環境法典——
這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有機整合現行法律和規則,實現集成升華。立法機關采取“適度法典化”的模式,將現行一系列法律整體或擇其要旨要則納入法典,同時針對尚未立法的前瞻性領域作出原則性、引領性規定。
“從世界范圍來看,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并沒有特別成熟的經驗,也沒有相對固定的框架可循。”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呂忠梅說,“這些年生態文明建設的創新發展,為編纂法典奠定了堅實基礎,我們有條件、有能力也有責任打造好這部法典。”
織牢織密守護綠水青山的法治之網
在今年全國人代會“部長通道”上,生態環境部負責人向記者展示了兩塊從北京市大氣環境監測儀上取下的濾膜。2015年的是灰黑色,2024年的則是灰白色。
這一細節,折射新時代生態環境改善成果,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法律實施效果的生動注解。
浩浩碧水、朗朗晴空、巍巍青山……美好的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人心所盼。
污染防治編、生態保護編、綠色低碳發展編……編纂生態環境法典,以更牢更密的法治之網,破解生態環境保護實踐難題、鞏固拓展改革成果,為群眾留住更多藍天白云,為祖國守好綠水青山。
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以更大力度、更嚴舉措,讓老百姓實實在在感受到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助力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將現行生態環境法律規定的污染防治共性制度總結提煉為通則、一般規定,并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的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規定。
為藍天常在,草案明確防治大氣污染應當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加強散煤管理等,鼓勵采用超低排放等技術,加強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鐵路機車、發動機大氣污染防治……
為綠水長流,草案加強入河排污口管理,推進城鄉黑臭水體整治,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增加規定重點行業企業污水治理與排放水平績效分級……
為家園更美,草案完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推進廢舊產品拆解污染防治,加強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解決百姓“家門口”的噪聲問題……
華僑大學法學院院長劉超表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期待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進一步修改完善,為下一步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提供法治保障,讓天藍地綠水清的美景常駐。
山水相依,共生共榮。編纂法典,以系統觀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
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生態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考慮環境要素的復雜性、生態系統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單元的連續性、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
沈春耀表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就是要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統籌考慮大氣、水、土壤等生態環境要素,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
將森林法、草原法、濕地保護法等法律中有關生態系統保護的規定合為一章;專設“重要地理單元保護”一章,促進實現長江、黃河、青藏高原等重要流域區域的整體性保護……
“在法典編纂中,我們轉變以往以單一生態要素為保護目標的立法思路,更加突出系統保護理念。”呂忠梅表示,這將有助于形成要素保護和系統保護之間的有機銜接,能夠讓生態系統更好發揮生態服務功能,保護生物多樣性。
專家認為,隨著“小環保”走向“大環保”,更要統籌謀劃生態環境治理的各項制度安排。這一統籌的方法、系統的理念,始終貫穿于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之中。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織牢織密法治之網,與時俱進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
夜幕中閃爍的霓虹燈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看不見、摸不著的電磁輻射污染危害公眾健康……
隨著美麗中國建設的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正在從“霧霾”“黑臭”等感官指標治理,向具有長期性、隱蔽性危害的新類型污染物治理階段發展。
面對發展中的新問題、新挑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專設“其他污染防治”分編,對化學物質、電磁輻射、光等新領域污染防治問題作出針對性制度規定。
明確建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完善電磁輻射設施分類管理;提出全社會增強光污染防治意識,積極開展光污染防治活動……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很多新型污染物出現,不在現行法律防控范圍之內,有很現實強烈的立法需求。”劉超說,草案針對新領域污染防治作出及時回應,體現了法典編纂的開放性、前瞻性。
為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法治保障
翻開法典草案,“綠色低碳發展編”引人關注。
“單設綠色低碳發展編,這在其他國家是不曾有過的,是中國生態環境法典編纂的顯著特點。”呂忠梅說,“這彰顯了我們編纂這部法典的重要價值引領,就是貫徹新發展理念。”
中水利用、垃圾回收、循環農業……近年來,多種綠色、低碳的循環經濟業態蓬勃興起,離不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保駕護航。
綠色低碳發展,是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治本之策。生態環境法典草案聚焦綠色低碳發展重要環節、重要領域,建立綠色低碳發展法律制度體系。
讓產業更“綠”——草案規定了產業結構和交通運輸、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的綠色低碳轉型要求,規定了綠色低碳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等。
讓能源更“新”——草案推進風能、太陽能開發利用,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積極有序推進氫能開發利用等。
讓消費更“省”——草案明確國家鼓勵和支持二手商品交易流通,國家建立健全政府綠色采購制度,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綠色低碳產品等。
……
以“綠色低碳發展編”為標志,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充分認識和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新要求,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貫穿始終,護航生態文明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以可持續發展理念為價值引領,推動實現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是法典編纂的顯著亮點之一。
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是人類社會發展面臨的永恒課題。可持續發展,是破解這一世界性難題的最大共識。
從污染防治到生態保護再到綠色低碳發展,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守護的正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農業生產如何平衡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系?草案提出加強黑土地保護,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生態功能穩定;
如何對生態保護給予更完善的正向激勵?草案對生態保護補償的制度機制,包括財政縱向補償、地區間橫向補償和市場機制補償等作了規定;
怎樣讓“母親河”永葆生機活力?草案提出國家加強長江、黃河等重要流域源頭、重點水域、湖泊、庫區消落區、河口生態的保護與修復,保護良好生態功能。
……
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社會繁榮進步的必然選擇。編纂生態環境法典,護航美麗中國建設,也為世界生態環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性挑戰。草案堅持國際與國內統籌、減緩和適應并重,并對開展相關領域國際合作等作出規定,有助于提升法典的國際影響力。”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忠民說。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承載著廣大法律和環保工作者的多年夙愿。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表示,期待法典草案進一步修改完善,為打擊環評、監測造假等“頑疾”提供更有力支持,讓生態環保領域依法行政更有底氣。
“法典編纂離不開廣闊的國際視野。”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汪勁建議,要加強與不同國家、國際組織的溝通,借鑒國外有益經驗,進一步推動中國生態文明理念走向世界。
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將有力助推“中國之治”躍上更高水平,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更加完備的生態環境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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